广州市顶泰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千吨铝材吊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司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广州市顶泰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千吨铝材吊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顶泰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千吨铝材吊顶项目 项目概要:广州市顶泰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制造与销售铝材吊顶为主的企业,租用秀全街马溪经济发展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马溪村东秀路(自编13号自编02)厂房进行生产,地理位置中心坐标:23°20′50.46″N,113°08′30.01″E,占地面积3850平方米,建筑面积335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一幢二层的办公宿舍楼,一间一层生产储存车间及中间装卸货空地。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年产铝材吊顶1千吨。员工3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有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有机废气;固体废物有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空原料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和废包装材料。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入马溪排渠,汇入白坭河。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废气 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的要求,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为减轻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在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且离厂界一定距离布置;对风机等产生的气流噪声,采用减震措施降低噪声。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空原料桶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处理;边角料交专门的回收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和废抹布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运营期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或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州市顶泰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马溪村东秀路(自编13号自编02) 邮编:510815 电话:020-37719881 联系人:李先生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 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迴龙路增沙街20号 邮编:510115 电话:020-86882122 联系人:李工 E-mail:rufers @126.com 广州市顶泰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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