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环评公司编制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对“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具体意见来信、来电。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钢结构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抛丸废气、喷涂有机废气、电焊废气,在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其次是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以及生产和生活产生的少量废水、危废和垃圾。这些污染问题,在严格执行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措施,加强管理,则对环境的影响将减少到较低的程度。工程水、电、通讯、交通等基础条件由平度市提供。 投资300万元,新建钢结构加工项目,工程厂址位于山东省平度市,占地26667m2, 项目选址位于青啤大道与烟台路交叉口,厂址选择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要求。项目各种主体设备和辅助设备共计30余台套。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年工作天数300d,实行两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1、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为抛丸含粉尘的废气、焊接烟气、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等。 项目工件喷漆前进行抛丸除锈处理会产生粉尘,主要成分为铁质粉尘。抛丸除锈位于钢结构加工车间,共设数控抛丸机8台,处理后粉尘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其他工业-其他尘源”排放浓度标准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排放速率要求。 焊接烟尘采用侧吸方式进行捕集,经袋式处理器净化后排放,车间焊接烟尘、锰烟、氮氧化物等满足《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GB16194-1996)的要求,处理后的烟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出,厂界烟尘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生产过程中在喷漆工序产生油漆雾和油漆挥发产生的有机化合物,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等有机气体。喷漆在喷漆室内进行,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微负压吸入成套废气处理系统,首先进入过滤系统;经过滤后的废气再进入UV光催化氧化处理装置,在装置内废气中大分子污染物被裂解成低分子化合物,并与产生的强氧化性物质臭氧进行氧化反应,氧化成CO2和H2O等低分子,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青岛崇杰环保平度污水处理有限进一步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有抛丸设备,机加工设备,工件装卸碰撞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厂区内的各类风机、空压机、水泵等。主要噪声源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措施,经过噪声预测,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各种金属下角料、废焊头及包装废物等,危险固废为漆渣、废油漆桶、废机油、废旧棉纱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卖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所有固体废物全部采取有效处置。 5、其他 本项目严格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的原则进行建设,所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其排放情况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围村庄公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6)其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对本报告书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具体意见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来电来函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我们将给予及时的答复。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平度市 联系人:杜云朋 电话:17806251115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泊头市新兴街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65351987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日。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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