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港雷波港区瓦屋作业区瓦屋码头建设工程:
1、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雷波港区顺河作业区瓦屋码头建设工程
●项目地址:雷波县顺河先瓦屋村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5.36 hm2 2、环评文件审批
2015年2月4日(凉环建审201532号)《关于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凉山港雷波港区顺河作业区瓦屋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5年1月由西南交通大学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3、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2015年开工,设计单位:中交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期,运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废气: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TSP,项目采用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施工垃圾应及时封闭(或半封闭)清运等措施,减轻其影响程度。营运期:防止装卸货物产生的二次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采用适时洒水;在码头面以及装车场地内设冲洗装置,并配备洒水车对道路定时洒水;疏导好场内交通,减少机械、车辆的怠速行驶时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废水:施工期:砂石加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混凝土拌合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作周边农灌。营运期:船舶含油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废油回收利用,处理后排水统一排入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舶压仓水经过消毒等预处理后排入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统一排入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放至金沙江,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港区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的生活污水处理,采用埋地式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港区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设施处理进入拟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固废:施工期间废建材、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至固废临时贮存点,收集后的统一送至元坝区处理;未将将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用作土方回填。营运期船舶卸货废弃物和保养固体废弃物及码头作业区作业废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同作业区生活垃圾及检疫合格后的船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污水站污泥、油泥等危险废物送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噪声:施工期:通过禁止夜间施工,,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治理,施工期间噪声达标排放;营运期:加强管理,减少夜间出航,实行船舶高低两种汽笛,在噪声敏感点及居民区附近使用低声汽笛,减少鸣笛次数等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沿线噪声能满足相应等级标准要求。
4、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占用岸线长度400m,陆域纵深约180m,建设3个泊位,布置3个500t级泊位(从上游至下游依次为1#、2#和3#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货物吞吐量为为140万吨/年,码头类别为三类河港。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8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3.00万元。 5、公示期间,有意见及建议,查阅报告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四川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雷波县顺河乡瓦屋村 联系人:刘总 电话:1809627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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