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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厂配套工程科研大楼项目环评公示 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广业检测有限公司承担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厂配套工程科研大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18年2月12日~2月23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特色产业基地 联系人:谢成松 联系电话:13829456498 环评单位:广东广业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育贤路19号B栋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729201766 电子邮箱:413919926@qq.com 项目概况: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厂配套工程科研大楼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特色产业基地(东经116°34′57.98″,北纬23°29′42.58″),公司因形象、办公及业务需要,项目拟在公司南侧建设配套工程科研大楼及其附属建筑,主要功能为药品展览、客户接待及人员办公,不涉及生产。 本项目扩建配套工程科研大楼一栋及其附属建筑,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2260平方米,建筑面积44010平方米,其中科研大楼15829平方米;拟建1#、2#厂房共24096平方米;其它附属结构包括廊道、门房等111平方米;拟建地下停车场3974平方米。本项目不涉及生产,不设置实验室。产品及产量、原辅材料及使用量、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均与原项目一致。具体扩建内容如下: (6)拟建设1栋11层的科研大楼,建筑面积15829㎡,功能为药品展览、客户接待及人员办公,其中拟接待客户人数20000人/年,办公人数20人; (7)拟建设1#厂房,建筑面积12265㎡;2#厂房,建筑面积11831㎡,功能均为空置,不作生产使用; (3)其它附属结构包括廊道、门房等,建筑面积111㎡; (4)拟建地下停车场一座,建筑面积3974㎡,规划停车位100个。 运营期间主要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母公司太安堂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在沙溪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产运行时,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依托母公司太安堂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严者后,排入厂区附近的桑浦山截洪渠;待沙溪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成投产运行后,本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依托母公司太安堂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再排入沙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总干渠。 2)废气:本项目设置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CO、NOx、HC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很低。经过地下停车场设置多个排风扇,加强地下停车场的通风排气;利用植被净化空气;合理布置车行道,加强机动车怠速管理;尽量缩短汽车在停车场内的行驶距离等措施,机动车尾气能够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人群活动噪声、中央空调、排风扇、停车场的机动车噪声等,其噪声声级从65~78dB(A)不等。通过厂区合理布局;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对车辆限速、夜间禁止鸣笛;设置厂区围墙的隔声以及距离的衰减;加强厂区内绿化植树,四周布置绿化带;通过上述处理后,项目所产生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则对周围的声环境不会有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顾客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该项目年产生生活垃圾约13t/a。生活垃圾定点储存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基本达到零排放,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 项目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邮件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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