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舒兰吉昌园锅炉房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建设 地点 | | | 项目共建设锅炉房1座,安装2台65t/h燃煤热水锅炉及半封闭储煤库、封闭储渣库、封闭灰仓、烟囱(高45m、内径2.5m)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换热站2座,供热管网1100m。项目供热范围:从锅炉房经北为吉昌园北部换热站,满足吉昌园小区北部的采暖需求,从锅炉房经西为吉昌园西部换热站,满足吉昌园小区西部的采暖需求,建成后将满足区域约25万m2的采暖需求。 | | 施工期已完成,在运营过程中将产生锅炉烟气废气、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污水、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 | | 废水:项目废水总产生量为87.72m3/d,包括锅炉排污水、设备循环冷却排污水、脱盐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其中:锅炉排污水、设备循环冷却排污水、脱盐废水三种废水为清净下水与职工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城镇污水管网;废气:项目建设的2台65t/h链条锅炉均采用“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工艺进行除尘(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8%、脱硫设备除尘效率≥30%、综合效率≥99.86%)、“石灰石-石膏法”进行脱硫(脱硫效率≥80%)、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可以减少25%的氮氧化物的生成,处理后其烟尘、SO2及NOX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煤破碎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泵及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合理布局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集中处理。 | |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直接查阅 2017年7月28日至8月6日 | | 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 | 征求意见期间发放调查表: 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 宋主任 15947958288 向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张工 15304418090 向当地环保局进行反映 | | |
建设单位及时向环评单位回馈公众参与意见。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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