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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公司2013年伏龙泉气田第二批天然气产能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意见
2018年3月13日吉林油田公司2013年伏龙泉气田第二批天然气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气厂)、环评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验收调查单位(吉林省境环景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吉林油田设计院)、施工单位(松原采气厂)、监测单位(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的介绍汇报。 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伏龙泉气田位于吉林省农安县与长岭县交界处。本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为①伏龙泉气田区块内加密31口气井(评价井7口,生产井24口),建成后产能为0.314×108m3/a;②新建集气管线58.56km,2号站-1号站集气管线复线10km;③扩建伏龙泉2#集气站,利用站内预留位置,同时向东侧扩建,征地面积为3268m2。2013年9月,由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吉林油田公司2013年伏龙泉气田第二批天然气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9月16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以吉环审字[2013]197号文对该环评报告进行了批复。2013年9月——工程开工,2015年5月——工程竣工。 实际本工程总投资为9983万元,环保投资为237.7万元,约占总投资2.38%。本次仅对已部署井位、敷设管线及扩建和新建的集气站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工程实际开发气井31口,比环评阶段减少9口,井位减少直接导致相应的天然气生产能力降低、进尺总深度缩短、集气管线缩短;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相比环评阶段减少,穿越点位减少,生态影响范围缩小;由于个别井位有所调整,故相应的集输方式稍有调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工程生产废水主要为分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产生废水用罐车送至松原采气厂油气处理站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 2、废气 ⑴有组织 加热炉是油气田生产运行期间的主要空气污染源。加热炉均采用油田伴生气为热源,因此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其排放烟气中各种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⑵无组织 ①所产天然气全部采用密闭的集输管线和外输管线进行输送,在自动化系统中采用管道泄漏检测技术,防止天然气泄漏,最大限度的保证天然气的安全运输。 ②采气井场阀门选用密闭性能高的阀门和密封垫,减少烃类气体跑、冒等无组织的排放。 ③为减少泄漏可能性,集输管线采取了防腐保护措施,以降低腐蚀泄漏的可能。 3、噪声 本工程为气井,气井在运营期噪声污染较小,只在系统超压放空时会产生较大噪声;对集气站噪声值较高的如循环泵等,采取机座加减震垫(圏)、管道装消声器等措施降噪。距离采气井场最近村民约230m,距离集气站最近村民在500m外。 4、固废 本工程为气井生产,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由于本工程为加密井,区块内无新增工作人员,因此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集气站生活垃圾均定点收集,定期运至附近垃圾处理场填埋。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工程生产废水主要为分离废水,用罐车送松原采气厂油气处理站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经监测,油田注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石油天然气行业回注水标准。 2、废气 集气站加热炉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燃气锅炉标准;各集气站厂界处非甲烷总烃、甲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的无组织监控浓度标准。 3、噪声 本工程为气井,气井在运营期噪声污染较小,只在系统超压放空时会产生较大噪声。验收工程井场厂界噪声满足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工程为气井生产,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由于本工程为加密井,区块内无新增工作人员,因此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集气站生活垃圾均定点收集,定期运至附近垃圾处理场填埋。 5、生态影响 现场检查及分析结果表明,虽然项目开发初期生态环境有所变化,但进入运行期后,永久性占地范围内土壤被构筑物所覆盖,井场、道路周边、泥浆池、管道沿线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已经恢复,生态恢复效果总体良好。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地表水 根据项目所处地理位置、井位分布及地表水的水域功能,本项目伏龙泉气田附近无地表水体。 2、地下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除邱家屯挥发酚超标1.4倍外,各地下水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石油类、挥发酚选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标准限值要求,但本工程主要产品为天然气,不会导致地下水中挥发酚超标,故本工程气田开发活动没有对评价区域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3、环境空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以色列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推荐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4、噪声 本项目共布设4个环境噪声监测点,由监测结果知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吉林油田公司2012年伏龙泉、小城子气田产能建设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完善集气脱水站相关防渗防控措施等; 2、加强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工作,定期举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3、修改、完善验收调查报告,及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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