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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油田扶北18、西35-1区26口井2016年产能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意见
2018年3月13日扶余油田扶北18、西35-1区26口井2016年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扶余采油厂)、环评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吉林省境环景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吉林油田设计院)、施工单位油田建设公司)、监测单位(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的介绍汇报。 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扶余油田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境内,地处第二松花江与第一松花江交汇的三角地带。扶余油田扶北18、西35-1区块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联合村、罗斯村附近。建设工程实际建设新井17口,其中油井10口,水井7口。实际总进尺0.91×104m,实际产能0.09×104t/a,实际修建道路0.4km;实际建设集输系统单井管线1.6km,注水系统注水管线3.5km,掺水管线0.6km。 2015年12月,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扶余油田扶北18、西35-1区26口井2016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4月1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以吉环审字【2016】29号文对该环评报告进行了批复;2016年10月,工程开工;2017年3月,工程竣工。 实际建设过程总投资为890万元,建设工程环保投资约为20.9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35%。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新井17口,其中开发油井12口,水井5口,比环评阶段减少9口,井位减少直接导致相应的产能降低、进尺总深度缩短、集输管线缩短;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相比环评阶段减少,穿越点位减少,生态影响范围缩小。 本次验收仅对已部署井位、敷设管线进行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⑴修井废水 采用回收罐加以收集,修井结束后,全部进入废水罐车直接送往联合站进行处理,达标后回注井下,不外排。 ⑵洗井废水 洗井作业采用流动洗井方式,利用洗井车的热水罐洗井,洗井废水通过热水管线回至联合站处理后再回注井下油层。 ⑶采油废水 建设工程原油脱水和污水处理依托联合站,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注于油层不外排。 2、废气 ⑴有组织 加热炉是油气田生产运行期间的主要空气污染源。加热炉均采用油田伴生气为热源,因此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其排放烟气中各种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⑵无组织 建设工程烃类挥发主要集中在采油井口处。对采油井的井口加强密闭性,井场检查和更换井口密闭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泄漏和溢出。 3、噪声 对集气站噪声值较高的如循环泵等,采取机座加减震垫(圏)、管道装消声器等措施降噪。距离采气井场最近村民约300m。 4、固废 生产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井下作业修井产生的废防渗布、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滤料以及油泥等送皆送扶余采油厂油土贮存池暂存。后运至松原市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工程生产废水用罐车送中区联合站和西区联合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经监测,油田注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石油天然气行业回注水标准。 2、废气 联合站和中转站加热炉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燃气锅炉标准。中区联合站和西区联合站厂界NMHC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工程为油井,验收工程井场厂界噪声满足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生产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井下作业修井产生的废防渗布、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滤料以及油泥等送皆送扶余采油厂油土贮存池暂存。后运至松原市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5、生态影响 现场检查及分析结果表明,虽然项目开发初期生态环境有所变化,但进入试运期后,永久性占地范围内土壤被构筑物所覆盖,井场、道路周边、泥浆池、管道沿线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已经恢复,生态恢复效果总体良好。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地表水 由监测结果知,验收阶段地表水中pH、高锰酸盐指数、BOD5、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 2、地下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本次竣工验收阶段地下水中pH、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石油类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限值要求。 3、环境空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以色列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推荐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4、噪声 本项目共布设2个环境噪声监测点,由监测结果知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扶余油田扶北18、西35-1区26口井2016年产能建设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油泥等危险废弃物的暂存管理工作); 2、加强井场围堰等设施的维护工作,强化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3、完善验收报告及其附件材料,补充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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