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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新建建材有限公司验收公示(详情见附件)
补充内容 (2018-8-23 09:40):
海阳市新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6月28日,海阳市新建建材有限公司在海阳市召开了“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建设单位-海阳市新建建材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和3名专家共同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对本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听取了该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海阳市新建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海阳市辛安镇,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 N36.664°,E120.997°。厂区东侧、南侧为空地,北侧为农田,西侧为公路,隔路为海阳市新建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10700m2,总建筑面积5730m2,总投资1100万元,主要建设调度广场一座,建筑面积2300m2,成品库一座,建筑面积730m2,堆石库房一座,建筑面积1300m2,办公楼(实验室、宿舍)一座,建筑面积1400m2,年产干混砂浆30万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海阳市新建建材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委托青岛大学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完成了《海阳市新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10月10日海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本项目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2012年7月建成投产。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实际总投资2.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海阳市新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干混砂浆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及环境保护措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变化情况如下
1、环评中涉及的干燥冷却系统1套实际未建,生产工艺过程现已不需要;
2、实际建设过程中在石子破碎环节增加脉冲布袋除尘装置1套,减少了此环节的无组织排放。
根据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要求,以上变动均未造成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该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石子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1台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煤灰仓、添加剂仓、水泥料仓、粉尘回收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无排气筒)。
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1个散装仓、2个成品仓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并通过密闭厂房、库房、厂区酒水、车辆喷淋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厂区设置旱厕,由附近农户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配料机、石子破碎等设备,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子粉尘,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石子粉尘回收利用于建筑行业,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含油废抹布、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储存,废油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废处理;废润滑油委托东营争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五)其它环保设施
1、危废暂存间
本项目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采取防渗防溢措施,用于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
2、规范排污口
本项目破碎工序废气排放口设置了规范的采样口及采样平台,废气排放口设置规范的环保标识牌。
3、厂区绿化
本项目于厂区空地及厂界处进行绿化建设,绿化面积为 500m2。
四、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海阳市新建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工况证明,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海阳市新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车间脉冲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分别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 2 一般控制区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气不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项目无废水排放。
六、验收结论
海阳市新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干混砂浆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厂界噪声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生产管理,加强集气装置收集效率,提高生产废气处理效果;
2、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做到设备稳定高效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海阳市新建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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