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4日,晋江龙湖晋嘉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晋江龙湖池店南项目五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和审批部门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内容 晋江龙湖池店南项目五期位于晋江市池店镇南片区,项目北侧为G2012-14号地块(晋江龙湖晋嘉置业有限公司十三期用地),目前为空杂地;南侧隔九十九溪支流为G2012-18号地块(晋江龙湖晋嘉置业有限公司六期用地),目前正在开工建设;东侧临机场连接线;西侧为G2012-17号地块(晋江龙湖晋嘉置业有限公司一期用地),目前已建设完成。本次验收内容包括晋江龙湖池店南项目五期,主要建设内容为8栋高层住宅及附属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45150.56m2。 二、环境保护设施执行情况 (1)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居民生活污水。目前,本项目尚未有居民入住,无废水外排。 目前,项目采用雨污分流设计,并分别1#楼南侧6#楼北侧1座100m3及9#东侧各建1座100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晋江仙石感潮河段。(2)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居民住宅厨房废气及垃圾收集点恶臭。目前,项目尚未有居民入住,无厨房废气及垃圾收集点恶臭外排。本项目在各栋楼楼顶均设置有排烟井,住户居民厨房油烟废气收集后通过专用烟井引至楼顶排放;及时清运垃圾收集点垃圾。 (3)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有小区内交通噪声及居民生活噪声。 噪声防治措施为:完善进出车辆管理制度,项目安排专人指挥调度区域内车辆的行驶、停靠,合理规划项目的车流方向,保持项目区域内的车流畅通,合理规划车辆分流;禁止区内车辆随意停放;限制车辆的车速;进出项目区时禁止车辆鸣笛。(4)本工程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是居民生活垃圾。目前,项目已设置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小区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晋江龙湖池店南项目五期项目》基本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符合验收执行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龙湖五期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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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五期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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