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海生源(湖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城市矿产资源再生加工利用项目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城市矿产资源再生加工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海生源(湖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发展大道永幸管业厂区内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概况: 通过租用湖北永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自购生产设备,建设10万吨/年废钢破碎尾料(ASR)分选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厂房(包括原料卸料区、有色分选车间,塑料分选车间等);仓库,办公楼,食堂浴室等辅助工程;供排水工程、总图运输、绿化及等公用工程等。 项目建成后,可日处理废钢破碎尾料(ASR)300 吨(10 万t/a)。预计可回收有色金属8000 吨/年,回收废钢2500 吨/年,回收塑料5000 吨/年,年产固体回收燃料(SRF)约8 万吨/年。 项目总投资约7087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生源(湖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陶总 联系电话:13862202401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拟建项目建成后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公众认为拟建项目在运营中将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4)如何妥善解决拟建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拟建项目建设态度及对企业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 (6)是否赞成该项目环境评价结论。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其它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届满。 海生源(湖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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