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0吨专用精细化学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二批)的通报》(环办环评函[2018]910号),本项目原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开始限期整改半年,故项目拟移交至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将此报告主要内容及更换后环评单位信息告知公众。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宝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0吨专用精细化学品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宝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4878万元 (5)项目地址:广东省四会市江谷镇精细化工区创展一街2号 (6)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0408.29平方米(其中实际用地面积27090.62平方米,附征用地面积3317.67平方米)。具体包括如下内容:甲类车间一、甲类仓库一、丙类仓库一、甲类埋地罐组、综合楼一、公用工程房(含消防泵、冷水机、配电房、空压房、制氮房等)、污水处理间、锅炉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生产产品方案:年产20000吨专用精细化工产品,其中包括纺织助剂6800吨、造纸化学品4100吨、涂料添加剂8500吨及其他行业用添加剂6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污染来源: 主要为施工期废气(粉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污水、施工废水等)、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噪声(施工噪声)。 营运期污染来源: (1)水污染物: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2)大气污染物:生产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锅炉尾气、废水处理站臭气等。(3)噪声:噪声主要有作业时机械噪声。(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 三、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影响将通过强化管理、合理设计、合理布局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2、生活污水通过自建的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汇同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水水质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后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两者取其严者)排放。 3、完善设备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处理,确保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回收单位回收用,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6、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高度15m;备用发电机使用轻质柴油,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两股尾气分别经收集后经由各自排气筒外排,排放高度15m;废水处理站废气经大气逸散后排放。 7、环境风险主要为项目使用化学用品的泄露或火灾等产生的影响。严格按照生产管理要求,控制原辅材料泄露,并且在原料存放区域设置导排系统、漫坡等将泄露液体收集。库区和生产区严格仿佛防泄漏建设、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减少项目对环境的风险。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后,其产生的污染源经有效处理后,将不致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政府机关、企业、文教、医院、办公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期产生的影响在环保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打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表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宝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四会市江谷镇精细化工区创展一街2号 联系电话:0758-8363318 联系人:黄先生 评价机构名称: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环保大楼B座10-11层 广东宝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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