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台(套)城市建设智能化、自动化成套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环境保护部[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台(套)城市建设智能化、自动化成套设备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项目建设地点为湖北京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项目北临轻机大道,东临景观大道,轻机大道以北为湖北汇澄茶油股份有限公司和金模捷科技有限公司,厂界西面98m处为李家湾,西南面为湖北永兴食品有限公司,景观大道以东150m处为下屈湾。 工程概况: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占地面积107840.91m2,总建筑面积56528m2,主要建设3栋钢结构厂房、1栋综合楼以及配套辅助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城市建设智能化、自动化成套设备生产线30台(套)。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喷漆房产生的喷漆废气采取上送风+下抽风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气体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其中大喷漆房采用2套废气处理设施和2根排气筒,小喷漆房采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和1根排气筒;焊接烟尘由每个工位的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过滤后排放;食堂油烟由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楼顶排放等。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及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铁屑、焊渣、废钢丸等均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各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泵类所有产生高噪声及振动的设备应采取防震、减震措施。 三、项目开工、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①项目建设开工日期:2017年6月1日; ②项目建设竣工日期:2018年7月30日; ③项目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8月5日~2018年10月28日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京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联系人:冯总 联系电话:13104121150 公示单位: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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