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基本完成了《河南科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再生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河南科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再生颗粒项目位于漯河市召陵区阳山路28号,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租赁河南德通电子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及办公大楼15000m2(不新增用地)用于建设年产五万吨再生颗粒项目。项目工艺流程为原材料(废旧编织袋、废旧塑料制品)分拣--破碎--清洗--加工--包装入库;项目主要设备包括:破碎清洗机、清洗池、甩干机、造粒机、切粒机、自动化输送系统等;项目定员30人,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运营废气:项目运营主要废气为原料分拣粉尘和造粒废气。原料分拣粉尘通过规范生产操作,并在原料仓库设置排风扇,颗粒物经引风排出后在空气中稀释扩散,厂界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造粒废气属于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处理后,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排放要求。 (2)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废水和生产过程中的清洗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清洗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 (3)运营期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重视噪声的污染控制,从噪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着手,并综合考虑平面布置,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分拣粉尘、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分拣粉尘和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外售给其他企业做建筑材料,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的相关规划,要求通过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工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可以实现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项目选址周边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张贴起10日内。 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 | | |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45号 | | | | | |
建设单位:河南科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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