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百事兴贸易有限公司矿石加工及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简本 大冶市百事兴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结合编制的《大冶市百事兴贸易有限公司矿石加工及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公司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建设实际情况及《大冶市百事兴贸易有限公司矿石加工及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矿石加工及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大冶市百事兴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大冶市灵乡镇坳头村胡湾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该项目昼、夜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危险废物均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封闭,增设了喷淋系统,用于降尘。 三、验收调查结果 1、验收监测工况 根据大冶市环境保护局《大冶市百事兴贸易有限公司矿石加工及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的有关要求规定,结合验收监测期间现场勘查的实际情况,依据验收监测方案开展本次验收工作。本次验收监测主要包含:厂界噪声、废气等内容。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该工程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可以进行该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1、噪声 该项目西厂界昼、夜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东、南、北厂界昼、夜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废气 本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浓度限值 。 四、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调查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2)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3)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4)项目生产期间生产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 (5)其它建议和要求。 六、验收公示反馈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市百事兴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冶市灵乡镇坳头村胡湾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15826961195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用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示时间 本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告内容之日起1个月内,即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17日。 八、验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冶市百事兴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15826961195 大冶市百事兴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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