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河南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109800万元,在中牟产业园区(原郑汴产业带)郑开大道南侧、高庄东侧建设山水生态城住宅小区项目,总用地面积150580.41m2,规划总建筑面积437763.21m2,其中住宅面积343291.97m2,商业面积11549.2m2,幼儿园1715.7m2,社区活动中心1200.6m2,地下建筑面积80005.74m2,预计建设期从2010年10月至2012年6月,共计20个月。目前已开工建设。
2、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中牟产业园区郑开大道南侧、高庄路东侧,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二。根据对项目区周围环境状况的现场踏勘,项目有规划的市政道路分为北区和南区,北区已经开工建设,基础工程已经完成,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南区现状为堆积北区开挖的土石方。项目周边概况图见附图三,项目区西面约90m为高庄村,东面约70m为白坟村,东北方向约90m为贾鲁河。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4。
阶段 | 保护对象 | 方位/距离 | 环境要素 | 保护级别 |
施工期 | 白坟村(450户) | 东/70m | 环境空气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
高庄村(270户) | 西/90m |
贾鲁河 | 东北/90m | 地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
白坟村(450户) | 东/70m | 噪声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高庄村(270户) | 西/90m |
运营期 | 白坟村(450户) | 东/70m | 环境空气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
高庄村(270户) | 西/90m |
贾鲁河 | 东北/90m | 地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
白坟村(450户) | 东/70m | 噪声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高庄村(270户) | 西/90m |
3、项目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位于中牟产业园区郑开大道南侧、高庄路东侧,项目区西面约90m为高庄村,东面约70m为白坟村,东北方向约90m为贾鲁河。
项目用地为规划的住宅用地,符合中牟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将与周围的居住区联系在一起,并为附近区域提供商业服务。工程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方面环境影响,在采用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周围多为规划的住宅区,不会对项目运营产生明显影响。该区域地势平坦,地域开阔,工程地质条件良好,有利于工程总图布置和施工,适合该项目的建设。
4、项目平面布置可行性
本项目由规划中的城市道路(月清路)分为南北两个区域(见附图四、五),总图整体呈不规则多边形,其中北区共建设26栋楼(22栋高层住宅,2栋商业楼,1栋社区服务中心,1栋幼儿园);南区共建设23栋楼(10栋高层住宅,13栋多层住宅),各建筑物之间由小区道路、景观及绿地相隔,使得空间富有变化和层次。小区道路建设结合地块类型和各个楼之间的联系,形成一个闭合路网,小区内每栋建筑都能满足消防车直接到达,南北两个区域均设置有留有消防通道。小区北区设置一个主出入口和两个次出入口,分别通向高庄路、铁牛路(规划中)和月清路(规划中);小区南区设置一个主出入口和一个次出入口,分别通向高庄路和月清路(规划中),南北区在月清路设置的次出入口相对应。
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安置在地下以及地下停车场的排风风机均布置于地下室或地下独立房内,能有效利用地下室的噪声屏蔽作用达到减噪的效果。
5、本项目环境现状
(1)大气环境
依据驻马店市环境监测站2009年5月6日-12日对中牟县刘集镇小朱庄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SO2、NO2、CO小时浓度均能满足标准要求,SO2、NO2、TSP、CO日均浓度均能满足标准要求,说明拟建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水环境
①地表水:依据驻马店市环境监测站2009年5月6日-7日对贾鲁河跨中央大道桥上游100m处的监测结果和郑州市2010年第十周贾鲁河中牟陈桥处境断面监测结果,贾鲁河跨桥上游100m监测断面各项水环境指标的评价指数值除NH3-N外,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的要求。根据郑州市2010年第十周贾鲁河陈桥处境断面监测通报,贾鲁河陈桥断面为劣Ⅴ类水质,COD和NH3-N周均值均有超标现象,且超标较为严重,超标原因主要为沿途接纳了郑州市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②地下水:依据郑州市环境监测站2007年8月21日-22日对小冉庄地下水测点的监测结果,小冉庄地下水测点中除高锰酸钾指数略有超标外,pH、总硬度、氨氮、氟化物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1993)Ⅲ类标准的要求。根据调查,造成高锰酸钾指数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该井位井口较浅,生活污水对其造成影响所致。
(3)声环境
本单位于2010年10月16日对项目区昼夜各监测一次,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声环境昼间、夜间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良好。
6、施工期环境影响与达标性结论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装修粉尘和废气、施工油烟。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高庄村和白坟村,分别位于项目西侧90m和东侧70m。郑州市全年主导风向为NE风,如果不采取必要的降尘措施,在遇到大风天气情况,可能会对高庄村和白坟村产生一定影响。为了降低项目施工期扬尘的影响,建设单位应特别注意采取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扬尘的产生,项目应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采取措施控制郑州大气和水环境污染的通告》中的要求,及严格执行报告书中提出的其他扬尘控制措施,将施工期的扬尘影响降至最低值。在此前提下,拟建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点影响较小。
(2)
废水
项目在项目区内设施工营地,因此,施工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为泥浆废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等,主要污染物是SS。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抑尘,不外排;项目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拉走堆肥。项目施工期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噪声机械设备有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噪声较大,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其中高庄村、白坟村夜间预测值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隔声、减震等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降噪量约为25dB(A),能保证敏感点昼间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且施工期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随之结束。建设单位需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干扰,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
(4)固废
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包括挖方和废弃的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据估算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为437.76t;生工程挖方量约为24万m3,填方量约为6万m3,剩余渣土量为18万m3。施工期产生的垃圾及弃土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所提措施执行,合理堆放,及时清运,以减少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5)生态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土约18万m3,项目将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弃土方案处置,并在弃土后,采取拦挡、植被恢复等措施减少对生态的影响。
施工期作业类型较多,将不可避免的造成工程范围内水土流失。由于硬化路面、房屋建成等工程措施的实施,项目范围内土壤侵蚀强度可下降到微度侵蚀;随着植被覆盖度的增大,生物措施范围土壤侵蚀会很快得到控制,一至两年内土壤侵蚀强度可恢复到现状,两至三年后水土流失远远优于现状。
7、运营期环境影响与达标性结论
(1)废气
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厨房废气。
(1)本项目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51214m2,层高4.2m,设计停车位1309个。地下停车场设置有效的排风系统,设计车库换气次数为6次/h,共设15个排气口,排气口设置在地面2.5m处,地下停车场废气经空气过滤器处理后有序排入大气,废气排放口尽量设置在绿化带中,且排气口的朝向要背离住宅楼。经分析,项目地下停车场环境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因素限值》(GBZ2.1-2007)中相应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燃烧废气和住户厨房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各楼楼顶排放;幼儿园食堂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幼儿园食堂产生的烹饪油烟和燃烧废气经专用烟道引出至幼儿园楼楼顶集中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活废水产生量1151.52m3/d(420117.31m3/a),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分别为COD 200mg/L,COD84t/a;BOD5 100mg/L,BOD542t/a;SS 120mg/L,SS 50.4t/a;NH3-N 15mg/L,NH3-N6.3t/a。项目废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沙污水处理厂处理,总排水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和配电设施等运行时产生的。项目各种风机、水泵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房内,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营后,经采取减震措施、房屋隔声降噪后,降噪量约20-25dB(A),再经过距离的衰减,各产噪设备对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很小,昼间、夜间项目楼上住户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2中A类房间的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项目保护目标高庄村、白坟村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废
项目入驻3166户,入驻人数约10131人,物业管理人员4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则每天会产生10.18t垃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采用袋装化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区内拟建化粪池来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类比,项目运营后产生化粪池污泥200t/a,产生量较大。该污泥含有丰富的N、P等土壤营养成分,基本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由环卫部门采用密封罐车清运拉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建筑占用土地将使被占用土地的利用性质由原来的空地改变为建筑用地。项目运行后,将通过人工绿化方式进行补偿,居住小区的绿化率也将达到37.6%,总绿化面积将达到56634.39m2,较建设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植被造成不利影响,可有效改善区域环境,促进区域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内社会环境中的经济、基础设施、住房、就业等因素也有明显的影响。能推动当地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减轻了市区住房压力,提供了部分就业岗位,推动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小区配套的商业也为当地经济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8、公众参与结论
本次评价通过公告、发放调查表、网上第一次公示、网上第二次公示及报告简本的发放等方式,充分收集了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统计结果看,79%的公众同意本项目建设,21%的人表示无所谓,无人反对本项目建设,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合理的。环评将充分考虑公众的建议和意见,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和要求进行,特别是施工期,要确保对周边居民的干扰降至最低。
9、建议与结论
建议: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原则,竣工后三个月内进行环保验收;
(2)禁止引进夜间噪声大的娱乐活动项目,保证小区居民夜间休息;
(3)项目商业部分如引进娱乐等污染型商业服务,应另外办理环境评价手续;
(4)加强施工管理,各施工片区之间用隔离墙或树木进行隔离,各施工片区采用单独的物流和人流通道,夜间禁止使用高噪施工设备,每日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喷淋,保证施工环境和周边的居住环境;
(5)要做好化粪池及管道的防漏、防渗;定期对用水管网进行测漏、检修,确保这些设施正常运营。项目设化粪池总规模应不小于1200m3,必须满足废水停留时间超过24h,保证化粪池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
(7)要按照设计认真做好内部的绿化美化工作。
结论:
“山水生态城住宅小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污染控制方案、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从环境保护方面来讲,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