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泊头市海滨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00吨阀门橡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第二次) 受泊头市海滨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盈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泊头市海滨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阀门橡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发布该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泊头市海滨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阀门橡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泊头市交河镇封屯村。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占地面积共计18375.86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为: 废气主要为硫化工序和粘胶工序产生废气。 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 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环保设备、风机等。 固废为修整工序产生的边角料以及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橡胶制品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在硫化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以及粘胶剂产生的二甲苯。工程分别在各生产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等离子光氧一体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本项目有组织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表6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其他行业排放限值;H2S、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执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项目投入运营后,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2、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项目所有设备均在车间内部安装通过减振处理、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从源头和传播途径两个方面降低噪声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2008)中2/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为修整工序产生的边角料以及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橡胶制品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4a类标准。 3、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拟建工程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ShigR5Z1LhFXilChHM1VQ 提取码:18dl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项目哪种污染物产生影响较大;项目建设对您的生活的影响;是否同意本项目选址;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公众对工程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WObuzMz0Vpey1S4FOjeXQ 提取码:l8ha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1)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泊头市海滨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沧州市泊头市交河镇封屯村 联系人:贾经理 联系电话:15932723007 (2)环评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河北盈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新兴街恒达购物超市对过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电话:0317-8180100 联系邮箱:hbyt818010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