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新型环保纤维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新型环保纤维项目一期环评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新型环保纤维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大湾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亿元在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大湾工业园区内建设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新型环保纤维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规划建设厂房、仓库、综合楼、污水处理站以及配套建设1座100立方米LNG储罐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环保PET瓶片12万吨,年产12万吨新型环保再生涤纶功能性纤维。 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郁南县大湾区大湾工业园区管委会319室 环评单位:广州市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公示附件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意见并反馈。 4、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意见表。 5、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云浮市霞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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