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御临河流域潭溪河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御临河流域潭溪河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广安市邻水县城南镇五岔村四社 建设单位: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项目概况: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以下简称“垃圾厂”或“垃圾场”)位于邻水县城南镇五岔村四社,于2004年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05年1月由原四川省环保局以川环建函〔2005〕30号文进行了批复。垃圾场于2006年全面动工,于2008年建成,总投资约2417.27万元,卫生填埋场占地96.23亩,垃圾库容量109.41万m3,设计服务年限16年,日处理垃圾量约125t/d,由邻水县渝兴环保有限公司营运。 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于2011年初启动了邻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的建设工作,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设计处理量为120m3/d,采用“混凝沉淀+氨氮吹脱+芬顿试剂氧化处理+厌氧(ASBR)+好氧(SBR)+RO膜处理”处理工艺,出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浓度限值标准。 2016年,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投资500万元,对现有渗滤液处理站进行改造,进行相关改造后处理量设计为300m3/d。 随邻水县城市发展,垃圾厂日处理量加大,渗滤液日产生量增多,技改后的邻水县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站目前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为了更好的对垃圾渗滤液污染进行控制,减少其对周边环境及地表水体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决定对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改(扩)建,将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产生的渗滤液,进行有效的处理,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设计出水指标,因此提出御临河流域潭溪河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改(扩)建后的设施总处理出水水量为400 m3/d。渗滤液出水水质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地址: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南段272号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13541872503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恒津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成都高科技产业开发区金牛园区兴科南路3号楼302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8-87573633 邮编:610036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 2.通过打电话、信函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现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敬请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各方人士来电询问,公示期限为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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