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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儿科医疗科技楼建设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儿科医疗科技楼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儿科医疗科技楼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项目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用地范围内; 现有项目环保情况:现有项目于2004年10月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的批复(粤环函[2004]962号),于2007年7月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的批复(粤环审[2007]301号),于2010年6月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的批复(粤环函[2010]706号),并于2016年9月取得验收批复(穗环管验[2016]69号)。现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院部、门诊部、医技部、行政办公部门等。 扩建项目建设内容:本次扩建项目选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用地范围内,拟建设儿科医疗科技楼一栋,总建筑面积为79520平方米,主要包括门(急)诊部、医技科室、住院部、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部门、儿童医疗保健研究用房、院内生活用房等,设计总病床为500 张。本次扩建项目由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作为代建单位,项目建成后由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运营,成为责任主体。 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1楼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公示附件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意见并反馈。 4、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意见表。 5、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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