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urel 于 2020-7-24 13:44 编辑
广西鹏翔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养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鹏翔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养猪项目 广西鹏翔畜牧有限公司养猪项目位于武鸣区双桥镇桥羊林场,占地面积约407.23亩,项目依托普乐福养猪场已有的场地进行改扩建,对原有部分建筑物和设施进行改建,并新建一部分建筑物和设施。改扩建完成后,项目规模为常年存栏生猪38250头,仔猪年出栏量242000头,建筑规模为33栋母猪舍共26328m2,10栋保育舍共15744m2,2栋种猪栏共1152m2,17栋产房共22854m2,6栋育成舍共6912m2,5栋兽医室共250m2,6栋消毒室共450m2,12栋办公生活用房共3296m2,2个沼气罐共2400m3,6个沼液储存池共10800m3,3个发酵罐共6150m3,3个无害化死猪处理设备,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6986m2。项目总投资25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0万元,占总投资的9.09%。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2.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方开挖、卸料、土建材料在施工、运输、堆存期间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的排放。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在采取洒水抑尘、降低车速、粉性材料加以覆盖等措施后可将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且施工期间的环境空气影响是暂时的,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对区域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综合上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2)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施工期产生的地表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地表径流雨水。施工废水和地表径流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各施工机械单独连续作业时,部分施工机械距声源30m 处噪声可满足施工场界昼间70dB(A)标准要求,部分高噪声设备在30~40m噪声方可满足施工场界昼间70dB(A)标准要求;夜间部分施工机械要在150米以外才能满足夜间55dB(A)标准要求。本项目施工主要是养殖场部分的施工,其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是农田和林地,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夜间不施工,不会对周边的居民产生影响。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施工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统一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利用及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为水土流失和植被的减少。在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和绿化措施后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可接受范围内。 2.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猪舍、有机物暂存区和污水处理系统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厨房油烟、沼气燃烧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进出车辆汽车尾气等。 根据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各类大气污染物均在标准限值要求内,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是以厂界向外500m的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综合上述,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在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猪粪尿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项目运营期产生养殖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项目灌溉区灌溉需水量远远大于项目场区的废水量,能做到废水产纳平衡,确保项目废水不外排,不污染周围水环境。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同时项目对用水及排水环节、场区地面、污水处理设施、有机物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均加强防渗措施的处理,可在较大程度上避免由于废水下渗等引起的地下水污染影响,把项目场区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降到最小,加上当地地下水埋藏较深,同时经粘土层的阻隔和过滤作用,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各场界处的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通过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后,通过各项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可有效预防沼气的火灾爆炸风险事故、废水的风险排放事故以及养殖疫情的传播风险。若发生以上风险事故,依靠场内的环保管理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险情,防止风险事故严重化,将人员伤亡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项目运营期,只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及环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发生环境事故的概率是很小的,其风险为可接受水平。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上所述,广西鹏翔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养猪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符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拟采用先进的养殖工艺和管理技术,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资源做到综合利用,无废水、固废排放,达到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目标,符合循环经济理念;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征求意见形式: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西鹏翔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省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桥羊林场 联系人:蔡总 联系电话:18178806699 广西鹏翔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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