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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公示] 广州市蓝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板500吨建设项目调试环境保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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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4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市蓝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板500吨建设项目调试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相关规定,对广州市蓝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板500吨建设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州市蓝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板500吨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仙村镇西南村石新公路沙头路段,主要从事塑料包装板生产,年产塑料包装板500吨。项目占地面积为5000m2,建筑面积为3000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0万元。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广州市蓝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板500吨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气、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1)废气:
1)有机废气
项目项目塑化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分别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放限值;
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的丝网印刷的Ⅱ时段标准限值。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的排放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排放监控点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粉尘
项边目角料破碎产生的粉尘经破碎工序密闭围挡无组织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限值。
3)厨房油烟废气
(2)污水
1)冷却水
项目塑料挤出机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后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振、隔声等处理,合理安置高噪声设备。
(4)固废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裁剪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2)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桶、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三、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日期:于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6月20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蓝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仙村镇西南村石新公路沙头路段
联系人:孙际元   电话:180****6651
广州市蓝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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