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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庄科繁育场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宁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委托甘肃瑞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宁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庄科繁育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宁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庄科繁育场 2、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瓦斜乡庄科村东组 3、工程概况:占地面积157.61亩,总建筑面积26839.71m2。建设内容:配怀舍4栋,分娩舍4栋,隔离舍1栋,公猪舍1栋,淋浴消毒间6个,发电机房及箱房2个,机修棚2个,蓄水池2个,废弃物储存箱6个,生活楼2栋,晾晒场2个,车辆浅消池1个,车辆洗消区1个,车辆烘干房1个,集中厨房1个,环保住宿房1个,堆肥区1个,药剂棚1个,中控值班房1个,收集池1个,物化沉淀池1个,厌氧塘1个,缺/好氧塘1个,氧化塘1个,大门2个,车辆识别门1个。总投资约5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瓦斜乡庄科村东组 联 系 人:李鸿义 联系电话:1555931125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甘肃瑞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兰州东路东墅一品4号楼3单元801室 联 系 人:赵总 联系电话:18193423686 邮 箱:352205140@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发至E-mail(352205140@qq.com)反馈;可打印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传真、邮寄或快递提交至我单位。反馈意见方式以公众意见表为主,公众意见表填写内容应真实、有效。 五、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反馈表格见下载链接。 六、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宁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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