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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彭水县柿子场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彭水县柿子场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彭水县龙射镇葡萄村3组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5亩,新建一层育肥猪舍3栋,建筑面积约4500m2,配套办公用房、食堂、更衣室、淋浴室等约500m2,并建设供电、供水等公用和辅助工程以及污粪处理等环保设施。形成年存栏生猪4200头,年出栏育肥猪8400头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彭水县柿子场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彭水县龙射镇葡萄村3组 联系人:冉总 联系方式:17784441174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重庆辰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金阳·拾光里1904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1389670162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与防治措施→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批,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评价工作内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论、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请您在公告有效期内(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11日)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彭水县柿子场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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