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南铂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完成了《云南铂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晋宁50 万t/a 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送审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云南铂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晋宁50 万t/a 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
昆明市晋宁县二街乡晋宁特色工业园区二街工业片区
(3)建设单位
云南铂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3条磷石膏洗涤线,分两期新建4条Ⅱ型无水硫酸钙(磷石膏粉)生产线、每期2条,1条干粉砂浆生产线,原料库,熟化库,成品库,研发楼、办公楼、供电系统等工程。。
二、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产生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因此,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措施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项目有组织粉尘排放量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45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Pmax为5.0%,氟化物排放量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0089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Pmax为0.45%,SO2排放量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8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Pmax为0.16%,NOx排放量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6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Pmax为0.64%。各个敏感点地面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即≤0.9mg/m3,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汽车尾气经过大气稀释,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置后,油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厂界达标。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及时收集定期清运,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置,处置率100%,故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中,只要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说理措施,加强管理,同时采纳本报告表提出的对策,从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程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于公告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2021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15日。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客观、真实的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书面意见时需要签名。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4、索要报告表全文本信息的方式
本次公示的附件中添加了报告表的全本,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下载附件得到全本。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铂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电话:13529001804
邮编:650300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永安国际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 15087095320
邮编:650000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康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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