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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2012年9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销售分公司委托武汉华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销售分公司流芳大道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9月29日,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于2012年9月29日以武环新审﹝2012﹞82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根据该批复,项目主要包括4座加油岛、1座站房和4个地埋式双层储油罐。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总用地面积2954.5m2,总建筑面积877.62m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销售分公司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武政[2016]28号),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者完成防渗池设置”的要求,于2018年6月对项目进行双层罐改造,项目实际总投资1030万元,改造后项目建有4座加油岛、1座站房和4个地埋式储油罐,年销售柴油1000t/a,汽油6000t/a。 (二)环保验收环境影响调查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洗车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4m3)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中pH、CODcr、BOD5、SS、石油类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油罐车装卸、储油罐灌注、储油罐储油、加油作业等过程逸散的有机废气和进站车辆的汽车尾气。 其中针对油罐车装卸、储油罐灌注、储油罐储油、和加油作业等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通过采取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密闭卸油、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快速连接等措施来减少逸散。进站车辆的汽车尾气因加油站附近比较空旷,扩散条件好,对周边大气影响较小。 根据武汉市度量衡管理所2020年8月6日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销售分公司流芳大道加油站“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进行检测,经检测,该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相关要求。湖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8~19日的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4.0mg/m3)。 3、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加油机、外来加油车辆及进出油罐车等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社会噪声经距离衰减、绿化降噪和围墙隔声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南、西、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东侧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外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清洁地面产生的含油抹布、拖把、废油和油渣。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与清洁地面产生的含油抹布、拖把、手套等由城管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地下储油罐(每5年清洗一次)委托辽宁联海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清洗,项目双层罐整改期间产生的清罐油渣均委托湖北爱国石化即收即运,整改后至今未进行清罐工作。
公示日期:20210120
联系人:王工181623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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