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凯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000kg/年酮肽、30吨/年肌肽、20吨/年N-Boc-3-羰基环丁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000kg/年酮肽、30吨/年肌肽、20吨/年N-Boc-3-羰基环丁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河北凯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000万元 项目地理位置: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 河北凯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昊阳道3号,与邯郸市新阳光化工有限公司合作利用厂区内现有生产厂房。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0′36.3″,北纬36°33′43.4″,厂址东侧为昊阳大道、南侧、西侧和北侧为空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东面950m处的西庄固西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方便。 主要项目组成:项目将建设一条1000kg/年酮肽、30吨/年肌肽、20吨/年N-Boc-3-羰基环丁胺项目生产线,将形成1000kg/年酮肽、30吨/年肌肽、20吨/年N-Boc-3-羰基环丁胺项目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对策 1、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1)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厂区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废水不外排。 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气,经二级废气净化器进行废气处理,处理效率95%以上,经1根高于25m的排气筒排放,经过计算,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拟建项目主要发声设备有反应釜、萃取罐、真空泵、泵类等,其噪声级大致在75~90dB(A)之间,首先从源头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及减振等措施,经预测,拟建工程投入运行后,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釜残、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规模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满足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各项环保措施也是可行,对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影响较小。在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该工程各项环保指标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讲是可行的。 三、公众参与途径及期限 本公告发出后,公众可在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简本或其补充信息,并提出其具体联系方式。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凯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 联 系 人:沙良田 联系电话:1378501282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北森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光秀 电 话:13148633096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前程商务大厦24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拟建项目附近区域。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 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到西朱庄村、武高庄村、留女固村、南寺头乡、寿山寺乡、邯郸市新型化工园区管委会等村委会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期限为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委托单位:河北凯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1. 4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