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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电集团金阳电力有限公司 《金阳县南瓦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20年04月29日,四川省水电集团金阳电力有限公司在成都主持召开了《金阳县南瓦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金阳县南瓦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等相关内容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和运行,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主要的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工程无重大变动,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不存在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形,通过自主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金阳县南瓦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四川省水电集团金阳电力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时间:2020年06月4日起-2020年07月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蒋主任 联系电话: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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