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水零排放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天柏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水零排放扩容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水零排放扩容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西区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厂院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水零排放扩容项目设计规模6000m3/d,主要建设内容为处理车间、预处理车间以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65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冬 联系电话:13847190789 地址: 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厂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内蒙古天柏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孟女士 联系电话:13948124010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城城丽景13号楼一单元40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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