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村B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南苑村B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一、调查地块位置 南苑村B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位于丰台区南苑街道南苑村,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丰台分局关于丰台区南苑村B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丰)初审函〔2020〕0014号),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南苑机场路,南至大兴区交界,西至现状广阳大街,北至现状泰禾金府大院小区。 二、调查地块污染识别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周边范围内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可知,B-01地块内历史活动相对简单,无大型产污工业企业,主要为餐饮、汽修及洗车、不锈钢加工、商店、广告公司等,地块内可能潜在的污染物为重金属(铜、铅等)、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等)。B-02地块在2000年以前主要为农用地,在地块北侧和西侧临路分布有餐饮、酱菜厂、机械厂、物流及汽修等企业,地块东侧临路主要为公寓,南侧临路主要为建材类门店,地块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铜、铅等)、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等)等。项目B-03地块现状为北京国际露营公园,公园污染主要为游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垃圾由公园人员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无有毒有害物质产生,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初步判断本项目调查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铜、铅等)、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等)。 三、调查地块规划 根据《关于丰台区南苑村B 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丰)初审函[2020]0014号),用地性质为A331中学用地、A334托幼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S32公交场站设施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 四、结论 本项目共检测土壤样品 168件(含14件平行样)。砷、镉、铜、铅、汞、镍有检出,根据监测结果,地块土壤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不存在环境风险,不需要开展土壤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地下水共检测样品20件,pH、氰化物、挥发酚、氯化物、总硬度、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重金属(汞、砷、镉、铜、镍、六价铬、铅)、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等)、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苯并荧蒽、萘)等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标准的限值,石油烃监测结果未超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中附件5中对石油烃(C10-C40)在第一类用地条件下的筛选值。 南苑村B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不存在环境风险,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故不需要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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