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淼淼3710 于 2022-7-17 08:55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呼伦贝尔市泊易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喷漆烤漆车间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泊易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喷漆烤漆车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鹏汽贸4S店C座 建设单位:呼伦贝尔市泊易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漆、喷漆、烤漆车间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密闭、采取负压抽吸收集废气,后经过滤棉+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极少量未被收集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量自然稀释扩散。打磨粉尘采用密闭厂房、配套吸尘器、滤袋净化等措施处理,极少量逸散的粉尘自然稀释扩散。 2、废水:本项目喷漆烤漆工艺不排水,无新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由呼伦贝尔市泊易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抽调,无新增废水排放。 3、固废: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及滤棉、废漆渣、废油漆、废稀释剂桶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打磨粉尘等。废活性炭及滤棉、废漆渣、废油漆、废稀释剂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打磨粉尘混入生活垃圾,与废含油抹布、手套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噪声: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为生产设备、空气压缩机等发出的机械噪声。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密闭厂房隔声,运营期间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对声环境影响。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2年7月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自即日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朱新发 联系电话:13948097085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鹏汽贸4S店C座
呼伦贝尔市泊易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喷漆烤漆车间建设项目 202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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