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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和减轻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工作。为此,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委托山东兴怡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象为龙口市实验幼儿园地块,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明德街北、兴华路东、翰林学府西侧。该地块东侧为翰林学府,南侧为明德街,西侧为龙口市公安局新嘉派出所,北侧为山东龙口平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20.45842°E,37.65152°N,总占地面积15431平方米。
本次调查地块2019年之前一直为农用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件》(鲁政土字〔2019〕655号),羊高村集体所有农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并征收,地块现状北侧为林地,南侧为空地,至今尚未建设利用。根据《龙口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批前公示》,龙口市实验幼儿园地块所在地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本调查对地块及周边区域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快速检测,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作为教育科研用地的规划要求,调查结束。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
单位: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山东兴怡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东江街道山东兴怡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18615645065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AYs-1gQ-s8s_4f-Us-U7w 提取码: h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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