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隆尧县东方食品城服务功能配套项目 (2)建设单位: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总投资8550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34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40%。 (5)建设地点:产业园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东方食品城,厂址中心坐标为N37°17′52.450″,E114°52′23.975″。厂址北侧为空地,西侧为河北笑语食品有限公司,东侧为经五路,南侧为纬三路。距离项目厂界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555m的莲花苑小区。 (6)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涉及产业园建设及城镇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其中产业园规划占地149093.33平方米(约合223.64亩),总建筑面积为240800平方米,建设有标准化厂房、仓储物流用房、综合楼、食堂、污水处理站等。城镇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涉及华龙大街、裕华街、迎宾路等6条道路,包括雨污管网敷设,道路破除及恢复,雨水提升泵站建设等工程。 (7)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29个月,2022年9月—2025年2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CLMu0_digWuyoVSYvAt3A 提取码:u09p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索取纸质报告书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项目情况,并结合相关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莲花苑小区、莲子镇、东庄村、王家庄村、贾庄村、西店子村、东店子村、东店马村、南吴瞳村、西阎庄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环评爱好者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联系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632967172 邮 箱:286121808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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