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石家庄厚德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全盈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 “石家庄厚德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沥青混合料15万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石家庄厚德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沥青混合料15万吨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石家庄厚德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西白露村村北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1座单层生产车间,即对现有的1500m2生产车间进行扩建,在现有场址的基础上向北延伸,扩建成1800m2的生产车间,车间内设置一条沥青混合料生产线及辅助设施,并为一期工程配料及输送系统重建预留300m2空间;租赁现有厂房作为沥青骨料库房(占地为6666.67m2)。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年产沥青混合料15万吨。 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家庄厚德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西白露村村北 联系人:黄志松 联系电话:131115954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河北全盈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本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 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以便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1、电子邮件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发送至599297709@qq.com,邮件请注明“石家庄厚德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沥青混合料15万吨项目公众意见”的字样。 2、信函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按以下方式邮寄 收件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西白露村村北 收件人单位:石家庄厚德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件人姓名:黄志松 联系电话:131115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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