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凌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口服头孢原料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湖北凌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口服头孢原料药建设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公示内容 湖北凌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口服头孢原料药建设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凌晟公司现有厂区内,在原厂区和东侧新增用地内,建设原料药生产车间、溶媒回收车间、废水浓缩三效车间,建设甲类库等配套公共工程,新增配套生产设备,扩建200t/a口服头孢原料药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 建设性质:扩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 1、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3、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王工 0710-3069851 (2)建设单位:湖北凌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门总 13501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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