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哒哒cy93 于 2023-2-7 12:19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第9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韶关市江鑫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元,在韶关市浈江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创业路31号精工车间租用德丰机械钢结构厂房一座建设年产5000吨锻件项目,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32分55.767秒,北纬24度53分22.903秒。项目租用空置厂房1座,对内部进行功能区域划分及使用,建设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包括加热炉、锻造锤、退火炉、锯床、车床等。本次验收内容为一期工程,未安装设备及剩余锻造产能列入下一期验收内容。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韶关市江鑫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经理 联系电话:13809218102 通讯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创业路31号精工车间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韶关市江鑫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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