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hangxiao. 于 2023-9-28 10:57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护《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定州市宏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定州市宏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定州市周村镇周村
建设单位:定州市宏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阶段厂区已新增占地面积为303平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2636平方米。本阶段验收厂区仅新购置安装2台混匀机,其余拟新购置安装的设备本阶段均未进行安装。项目采取在混匀机(备料工序)落料口设置密闭罩进行密闭的措施,减少颗粒物逸散。本阶段验收全厂可年产PE管2000吨,产能未发生变化。《定州市宏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尚未建设的内容,不纳入本阶段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联系人:齐言
联系电话:1523229990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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