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iaxia 于 2023-12-6 07:13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万州区弹子镇浦里河沙石加工场弹子镇普里河沙石加工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弹子镇普里河沙石加工点项目
地点:加工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弹子镇黄龙村1组;采砂区位于普里河余家镇新屋咀(回龙污水处理厂) 至下游长坝(石龙大桥以上);
建设单位:万州区弹子镇浦里河沙石加工场
建设内容:项目包括1个河道砂石采砂区和1个砂石加工区。项目开采范围为普里河余家镇新屋咀(回龙污水处理厂) 至下游长坝(石龙大桥以上),开采方式为机械旱采,采取运输汽车,年控制开采量为1.8万吨,控制开采总量为3.6万吨,三年前已经开采完毕。砂石加工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弹子镇黄龙村1组,主要设置砂石加工生产线1条,实际年加工砂石0.6万吨。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587040131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