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达味食品厂建设项目调试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对广州市增城达味食品厂建设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州市增城达味食品厂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四丰村广汕公路106号之一。项目主要从事湿粉条的生产,年产湿粉条6000吨。项目占地面积2880m2,建筑面积660m2,主要建筑为1栋1层生产车间。总投资200万,其中环保投资30万。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广州市增城达味食品厂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生活污水、燃烧废气、恶臭、粉尘以及噪声等。 废气:投料粉尘通过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蒸汽发生器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及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部分臭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燃烧液化石油气排放的废气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粉尘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与生产废水一起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槽罐车运至中新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后,项目厂界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1)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碎粉条交由相关单位回收;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三、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日期: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2年2月25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增城达味食品厂(普通合伙)
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四丰村广汕公路106号之一 联系人:刘** 电话:137******22 广州市增城达味食品厂(普通合伙)
公示日期: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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