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五星农药厂清洁生产审核前信息公示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要求,现将安阳市五星农药厂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 | | | | | | | 300吨/年3%敌百毒死蜱颗粒剂、300吨/年15%异丙威烟剂、300吨/年20%百菌清烟剂、10吨/年1%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20吨/年20%异丙威乳油、200吨/年36%硫丹•辛硫磷乳油、100吨/年0.6%苦参碱•烟碱乳油及300吨/年10%虫螨腈悬浮剂 | | | | | | |
二、企业排污情况 企业排放污染物名称 | | | 有组织废气: ①工艺废气排气筒1(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②工艺废气排气筒2(袋式除尘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③工艺废气排气筒3(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 | 无组织废气:料库及车间全部密闭;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如局部密闭罩、整体密闭罩、大容积密闭罩等),强化有组织废气收集。 |
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总量情况 依据企业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证(9141052617256710XM001P)等文件要求,企业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及总量见下表: 根据企业2023年手工监测数据,企业排放浓度满足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总量满足许可排放总量要求。 安阳市五星农药厂 202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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