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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重庆广阳湾生态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调查单位:重庆浩源弘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类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公示时间:2025.2.17-2025.2.21; 5.公示的主要内容: 南岸区茶园组团M01-11部分地块(原中海油东港加油加气站)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沿江村,占地面积为5714平方米。地块西面为广滨三路,其余三面为东港工业园区待开发的荒地或在建的工地,中心经度为106.75303°,中心纬度为29.60234°。 调查地块在2012年以前为农用地;2012年~2014年,周边道路建设对地块造成回填扰动;2015年~2017年为重庆鸿川燃料有限公司中海油东港加油站项目建设期,地块再次进行了回填和场地平整;2018年加油站正式投用,2022年增加LNG加气和自动洗车设备,2024年9月底加油加气站关停;2024年11月~2025年1月,地块内的设备和构建筑物进行了拆除。目前,地块处于闲置状态。 南岸区茶园组团M01-11地块已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选择性兼容第一类工业用地选择性兼容第二类工业用地(M0/M1/M2),本次调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点位,共采集送检35个土壤样品(含4个平行样品)。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pH、GB 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和表2中石油烃(C10-C40)以及pH和甲基叔丁基醚。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送检的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也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报告认为,南岸区茶园组团M01-11部分地块(原中海油东港加油加气站)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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