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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广元市利州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委托成都花园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南河(广元市利州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河(广元市利州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 建设内容:建设渔洞河沿岸生态缓冲带包含鱼龙村、高坑村、太山村及太山村周家坝段总长1145m,建设荣山镇污水处理站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5000m2;南河支沟打更河河道清淤长约900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则天南路106号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1996139437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成都花园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街道节能大道99号中节能金堂环保产业园105号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7394995892 联系邮箱:2769043998@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1)邮寄至建设单位; (2)电话联系建设单位; (3)直接到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要提交的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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