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承担了《吉林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范围为吉林市南部新城,北到松江路,南至南环大路,西至温德河街,东至红旗大桥范围以内基础设施工程。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27.0975万m2。 2、工程简介 (1)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南部新城棚户区的建筑物与附属物拆迁和城区范围内的道路、道路下的给水、排水管线、供热工程、公共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51640.12万元,其中拟申请银行贷款100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65.95%,其余51640.12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占总投资的34.05%。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营运期 (1)噪声 随着运营期车流量逐年增大,道路交通噪声也随之增强。 因为拟建道路为两侧根据吉林市总体布局规划的要求,南部新城规划为住宅区、商业配套、公共绿地等。因此环评建议,在道路经过的规划1类区内,中期道路中心线120m以内、远期道路中心线150m以内的敏感点交通噪声均不达标,超过1类区标准;中期道路中心线120m以外、远期道路中心线150m以外的区域,噪声值均可以达到标准。因此,在道路中心线150m以内南部新城规划修建的具有1类区功能的建筑物应注意安装隔声措施,并且不能建设学校、医院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建筑;而在150m以外建设的具有1类区功能的建筑物,考虑到对人类身体健康的影响,需采取相应的措施。 (2)废气 根据类比分析,本项目的各关心点CO与NO2高峰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也可以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运营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因此要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车检制度,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上路,避免大气污染物对本项目沿线关心点的影响。 (3)废水 公路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暴雨冲刷路面,形成地面径流污染水体;2)沿途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3)路上车辆发生突发性事故,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水体污染水环境。 暴雨径流(非引起洪涝的暴雨)是营运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水,主要是暴雨冲刷路面而形成。项目营运期间应加强道路保洁工作,通过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除控制大中型车辆通行外,还应加强运输车辆密闭性管理,运输易散落物品的车辆,必须密封;加强道路监控,减少车辆滴落的油污等。由于公路线路较短,路面宽度有限,因此公路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是很小的。 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将对沿线污水进行收集,收集的污水通过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外排,减小了对地表水的污染。 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因特种运输车辆肇事,致使有毒、有害物质的泄露,若不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将会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表水体,从而产生严重的污染事故。以上事故的发生概率很低,万一发生事故,应进行事态控制,并采取污染清消措施。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1年8月3日起。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恒山西路108号 联 系 人:侯祥宇 电 话:18686550021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皓月大路2641号 邮 编:130062 联 系 人:王晓伟 Email:dmhbeia@163.com 七、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