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网上公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本项目厂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本项目坐落在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城东南侧,位于哈尔尕图路西侧。项目区南侧和北侧是空地,西侧是100m处为318省道,其它地方为空地,东侧10m处是哈尔尕图南路。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000m2,所建疾控中心业务综合楼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000 m2,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总投资: 600万元。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治理措施
主要产生的污染物: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医疗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进出中心人员的说话声、中心空调噪声及成进出输车辆的噪声。
项目固废主要是中心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中心产生的医疗垃圾。
环境治理措施:中心的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明显。
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自建的医疗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县污水管网排入和布克赛尔县污水处理厂,预期效果在排入污水管网时,可达《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中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和布克赛尔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医疗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中心处理。
生产噪声采取利用植物的屏蔽和隔振措施进行减噪。预计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三、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地址: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
联 系 人:冯晓斌
联系电话:13325673239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大厦B座2315室
邮 政 编 码 :830000
联 系 人 :刘锡萌
联 系 电 话 :0991-4846369;
电 子 信 箱 :LXM1202006@126.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预测分析等,分析本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实施后的环境相容性及区域生态适宜性。在此期间广泛征询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您是否了解该项目及该项目区域的基本情况?
2、 您了解本项目的途径?
3、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 您对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污染的影响能否接受?
6、 您认为该项目营运期间应重点注意的环境问题是?
7、 您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好处?
8、 您对于解决该项目环境问题有何建议?
9、 您总体认为是否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10、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本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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