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北侧,四乾公路东侧,占地面积2900m2,年生产膨胀珍珠岩粉10万m3, 珍珠岩保温板4万m3。 2、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在营运期产生废气、生活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物,应严格按照表中要求进行治理和预防以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保护项目周围环境质量。 (1)废气: ①粉尘:根据生产过程可能出现的含尘浓度拟采用一级除尘,设置去除效率不低于98%的布袋式除尘器,膨胀炉和搅拌机实行有组织排放。经收尘后粉尘的排放量为0.4t/a,排放浓度为5.6mg/m3,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产生的粉尘,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物料应尽量放置在库房中,以减轻扬尘的环境影响;使用安装密闭装置的车辆,通过做好防范措施可使扬尘危害降到最低。 ③炉窑废气:生产设备采用天然气作为热源,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为194.9mg/m3、 SO2排放浓度为66.58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31.9mg/m3,燃烧废气对环境污染轻微。 (2)噪声: 项目在运营时设备、风机产生较大噪声,全部置于车间内,在采取有效隔声、减振、吸声措施的情况下,经预测,车间4.6m外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噪声在65dB(A)以下),噪声影响仅限于厂区内。 (3)固体废弃物: 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生活垃圾应均为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及时收集送往市政垃圾处理场,除尘器下来的粉尘及时收集,回用于生产,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生活污水 生产过程不排水,少量职工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厂区内的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4、环保投资结论 本项目环保投资18.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7%,该部分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5、综合结论 本项目生产设备及产品项目未列入2011年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1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故拟建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环保设备能达标并稳定运行,可保证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内环境质量要求。故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环保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建设项目方为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