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受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现已初步完成《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简介: 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西部,其具体范围为东至绕城高速公路,西起兰家行政界线,北至长岭高速公路,规划总用地面积14.26平方公里。该规划区域建设发展定位为:立足本区环境、区位和资源特色,发挥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位、用地、交通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形成以机车产业为主导的工业新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本开发区供热采用拟建的华能长春热电厂的余热,该热电厂位于开发区外(供热协议见附件),开发区将不再单独建立锅炉房。现已成立的热电厂建设项目指挥部委托中国华能集团华能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华能长春热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告评价结果表明,该热电厂污染物排放符合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预测浓度与本底值叠加后,符合开发区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地表水 污水处理厂未建或者未正常运行,开发区排放的废水中COD最大量2792t/a。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时,开发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COD量9307.5t/a。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染物浓度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COD为50mg/L,则开发区排入伊通河的COD总量约为930t/a。目前合心镇污水处理厂和兰家污水处理厂均未建设,污水超标排放,造成了伊通河水质的严重污染,已远远不能满足地表水Ⅴ类标准功能要求。 地下水 本开发区建设的同时,近期水源管线引自为长春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供水的的DN800给水管线;远期六水厂建设时,给水水源管线引自六水厂。其水源不在本开发区。届时开发区境内的生产与生活用水将全部来自于城市自来水,且废水也将全部通过下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地表水水体——伊通河。这种取水与排水方式会有利于地下水位的上升恢复和地下水质的改善。所以,总体上讲,开发区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利大于弊 (3)声环境质量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施工期机械噪声在120m处除压路机和铲平机外,其它机械噪声都超标,在240m处,除打桩机、风钻、运土机外,其它各类机械对区域噪声污染无大的影响,基本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1、2类标准。而夜间则大大超过所规定的标准,当几种机械同时施工时,噪声超标更大。因此建议尽量避免多种机械过于集中同时施工,对各种机械采取多种降噪措施,同时周围有居民区的工地严禁夜间施工。 开发区开发后,主要噪声源来自于工业噪声。入区企业将认真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 等综合防噪措施,对降低生产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同时,开发区将通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将产生高噪声企业与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企事业单位相邻,每个企业都要有一定的隔声带、厂区绿化面积不能低于企业用地面积的25%,因此,区域整体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目前,一汽一厂区和二厂区厂界噪声达标,未对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工业企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较小,不会出现噪声扰民污染问题。 (4)固体废物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开发区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只要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危害性影响。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保护措施结论 本开发区污水分为三部分排放。其中一部分污水向西排入合心镇规划污水处理厂;另外两部分污水向东排入规划兰家污水处理厂。为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各企业排放水质水量进行监控,严格监控含有重金属及高毒难降解的污染物浓度,对不符合污水厂接管标准的企业必须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重点企业建在线监控仪,并建足够容量污水事故调节池,确保达到污水厂接管要求。 (2)地下水保护措施结论 随着开发区开发建设,要加强对新增生活废水与废渣的管理,包括对已形成的污染源要抓紧治理。以便改善地下水环境,使区内的地下水资源在保护中充分得到开发利用。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结论 本开发区采用集中供热,利用区外的华能热电厂的余热供热,故本开发区无燃煤烟气等污染物排放。 (4)生态环境保护对策结论 通过合理种植绿化植物、采取立体绿化等多种方式提高区内绿化率,并采取一定的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区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和保护。 (5)声环境保护措施结论 对于开发区运行期间的主要噪声源为企业噪声。入区企业将认真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等综合防噪措施,对降低生产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同时,开发区将通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将产生高噪声企业与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企事业单位相邻,每个企业都要有一定的隔声带、厂区绿化面积不能低于企业用地面积的25%,因此,区域整体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结论 区内生活垃圾运往裴家垃圾处理厂。工业垃圾将尽可能回收和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将妥善处理,特别是危险废物将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机械有效的处理。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 建设项目周围的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 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该开发区现状污染问题的抱怨; 2、最关心项目建设地点的环境污染问题; 3、对本项目最关心的污染问题是什么; 4、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议; 5、对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6、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如何。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建议;同时在当地进行《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信息公众参与公告》。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市宽城区轨道客车装备产业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 曲忠良 联系电话:89990733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15604486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