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强西街以西、硅谷大街以东、丙十一路以北、丙十一街以南地块内 | | 征用土地面积124877m2,总建筑面积249754m2,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212294m2,商业建筑面积35710m2。绿化率30%。 | | 施工期污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运营期生活污水、噪声、废气以及固体废物 | |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部分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废气以各种扬尘为主,主要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物料堆等;噪声体现为各种施工设备噪声,主要为采取的措施使加强环境管理,减少设备集中使用,加强设备维护等;固体废物有弃土方以及施工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采取弃土分层保护恢复表层植被,集中收集处理各种垃圾。在对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居民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小区日常餐饮油烟和汽车尾气经过空气自然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小区内泵房等噪声设备经过降噪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基本没有影响;小区内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环评简本网上公示:http://www.eiafans.com 2011年12月16日至2011年12月25日 | | 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 | 发电子邮件至: huanping1609@163.com 向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王艺荻 0431-85632155 | | |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提出有关建议。 2011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