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lanair 于 2012-2-2 10:30 编辑
岐北农民公寓安置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岐北农民公寓安置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岐北农民公寓安置小区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岐山村岐北经济合作社 建设内容:岐北农民公寓安置小区项目规划总用地31213.39m2,项目不分期建设,总建筑面积148095.7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4331.32m2,商业建筑面积5469.00m2,架空停车面积2134.40m2,地下室建筑面积16161.00m2。规划总户数1050户,容积率5.30,建筑密度33.85%,绿地率30%,机动车位475个,其中地上停车位71个,地下停车位404个。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2栋22层的住宅楼。配套公建包括商铺、托儿所、消防水池、泵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等。其中消防水池、泵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等分布于项目的东北侧,商铺、托儿所分布于住宅楼的首层。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建设期的噪声和扬尘,其次也包括景观改变、水土流失、废水、弃方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尾气、厨房燃料燃烧废气、油烟废气、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等;噪声主要为噪声主要为机动车噪声、水泵、备用发电机噪声等;固体废弃物则有商业固废、生活垃圾、污水预处理系统污泥。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通过对生活污水进行隔栅隔渣,对粪便污水进行厌氧化粪预处理后排到新华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废气:发电机燃油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由机械排风系统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燃烧废气、油烟废气污染源强很小,为分散式排放,经各住户内抽油烟机处理后,统一由室内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系统为地埋式,污泥清运及时;地下停车场废气通过排风机进行换气处理。 噪声:项目建成后利用绿化吸声隔声、安装隔音玻璃等降噪措施后,可把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理运走,商业固废分类回收利用;污水预处理系统的污泥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岐山村,土地使用合理合法,符合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环保措施技术合理、运行可靠,工程建成投产后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功能区划要求的控制范围内。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对策与建议,可使项目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在指定网站上,公众可以登陆查阅。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12年2月2日~2012年2月15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岐山村岐北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02396235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岐山村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6899516 传真:020-86899516 联系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510115)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岐山村岐北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