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罗邦药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公告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办公楼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吉林省罗邦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兴红路2088号,吉林省罗邦药业有限公司现厂址内 总投资:1612.68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9091.8m2。其中办公楼总建筑面积5040 m2;库房建筑面积为3360m2;车库及宿舍用房建筑面积为691.8 m2(其中车库建筑面积为345.9m2,宿舍建筑面积为345.9m2)。 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活动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环境噪声等方面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本项目周边市政公用设施较完善,工程可充分依托现有的公辅设施,加之工程本身的施工管理,既可以优化施工条件,又便于开展环境管理,减少施工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可通过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汇入条子河。 2、大气环境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汽车进出车库排放的尾气,汽车尾气产生量很小,加强日常管理,设置通风系统,并进行厂区绿化以降低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拟建项目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噪声,通过对车辆的进出管理,尽量缩短汽车的急速停留时间,禁止车辆鸣笛,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及包装废物不可回收部门及时收集,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再定时清运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包装废物中可回收部分应出卖给相应的回收部门,则不会引起环境污染。 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及时送回药品生产厂家进行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3)、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将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5、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罗邦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平市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兴红路2088号 联系人:卢玉新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spepi@163.com 联系人:董女士 7、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建议和意见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发布公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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