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湖•青蓝国际住宅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的规定,现将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湖•青蓝国际住宅项目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湖•青蓝国际住宅项目。 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甲。 建设单位: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6亿元 项目概要:项目是集住宅和商业用房为一体的综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7栋建筑(其中6层住宅12栋、18层住宅3栋、28层住宅5栋、29层住宅4栋、2层销售中心1栋、2层商业网点2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0883.16m2,总建筑面积273651.28m2。计划投资金额为16亿元,预计2014年12月竣工。 二、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东路31号 邮政编码:110021 联 系 人:高莹 联系电话:13704048317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BDA企业大道57号楼19层 电 话:010-88027598 四、主要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主要是: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及报告书编制阶段,目前已进入准备阶段。各阶段主要内容如下:(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或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告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