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湖南湘中南钢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湖南湘中南钢材物流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湖南湘中南钢材物流园 项目概况:湖南湘中南钢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宁乡县城郊乡建设湖南湘中南钢材物流园项目。项目总投资7.5亿元,总征地面积315229m2,总建筑面积358993m2,建设内容包括钢材交易用房、物流仓库、电子商务中心、商务酒店及配套用房等。入园货物主要为螺纹钢、板材、槽钢、工字钢、角钢等钢材,年吞吐量为300万吨。 项目建成后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影响。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达三级标准后排入宁乡县污水处理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车辆禁鸣限速等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其余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污染物经各处理措施处理后,可达到环保要求和当地规划要求。 二、项目建设单位:湖南湘中南钢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建设单位提出《湖南湘中南钢材物流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收集相关资料、文件; 3、进行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4、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公众参与调查,给出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情况是否了解;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的是什么; 3、本地区目前的环境状况如何; 4、对建设项目您最关心的问题; 5、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有何影响; 6、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 7、您对工程有什么好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回复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张总0731-87818166 环评单位:李海舟0731-85013133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7日
湖南湘中南钢材物流园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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